整体资产评估;
部分或单项资产评估,包括:
房地产评估(含门面房、住宅房等所有房地产);
机器设备、车辆评估;
土地使用权评估;
专利权、专利技术、商标、商誉等无形资产评估;
承包经营权评估(含渔业、山场、公园等可承包项目);
绿化、苗木、园林资产评估;
山场使用权评估;
矿山、森林资源评估;
其他实物资产评估。